好久不更新了,再不写点东西,大家会不记得偶的blog.
话说,今天收到了一封信,拆开了发现雷人的东西
。。。。。。
。。。被HKSA Eastern MAGISTRATE'S COURT起诉了。
日阿,不就是乱穿马路嘛。。。中环那么多人就TMD的看上我了
只好plead guilty, palapala写求情信。
遥想当年,被税局威胁,被海关扣留,还有最近的insider dealing investigation...
好像天生具有犯罪细胞。
其实偶就是生活上一个很糊涂的人,良好公民。那天要是犯大事了,大家要一起写求情信。